青島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青島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藝術學科考試工作的通知

青島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青島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藝術學科考試工作的通知【官方原文】
各區、市教體局,高新區黨群工作部,局屬各初中學校,有關民辦中學:
為做好2023年青島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藝術學科考試工作,根據《青島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藝術學科考試實施辦法》和2023年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體安排等要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
一、考試時間和對象
考試時間:2023年4月17日至4月21日
考試對象:2023年全市所有初中畢業生及外地回青、往屆生 。
二、考試范圍
依據七年級-九年級(萊西市六年級-九年級)現行音樂、美術(書法)教材范圍,考查學生在課堂教學中對教材應知應會內容的掌握 。
三、考試辦法
藝術學科的考試,由過程評價和專項測試兩部分組成,總分100分,其中過程評價成績占30%,專項測試成績占70% 。
(一)過程評價
由學校在每學期末以藝術素質測評的方式,對學生課程學習、課外活動、基礎知識和技能、校外學習、藝術特長等予以評定 。過程評價成績滿分為100分,為每個學生各學期藝術素質測評成績平均值乘以30%作為過程評價的最終成績 。
(二)專項測試
專項測試采用上機考試的方式,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 。
考試題型:選擇題、判斷題 。
音樂、美術(書法)學科各50分,滿分100分,兩科總得分乘以70%作為專項測試成績 。
四、成績運用
藝術學科成績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 。60分(含)以上為合格等級,60分以下為不合格等級 。
普通批錄取時,第一、二志愿完成招生計劃的公辦普通高中的各類招生班,所錄取考生的藝術(音樂和美術)科目須達到合格等級 。其他公辦普通高中的各類招生班,在第一、二、三志愿錄取時,優先錄取藝術(音樂和美術)科目達到合格等級的考生 。
五、免考及其他特殊政策
(一)免考范圍及其他特殊政策
1.初中學段代表學校參加青島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參與主辦的藝術(音樂和美術)展演活動,獲得市級二等獎以上獎項的學生,該類別學科(音樂或美術)專項測試成績為滿分,該類別學科(音樂或美術)可予以免考 。
2.因視力、聽力低弱或喪失以及因嚴重傷病,長期免修音樂、美術課的考生,可申請免考,經審核認定后,該類別學科(音樂或美術)考試成績為合格等級分數 。
3.往屆考生和外地回青考生,其藝術學科考試成績按專項測試實際得分計算成績 。
(二)免考申請時間及程序
1.申請免考的考生填報《青島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藝術學科免考申請表》(附件1);同時提報獲獎證書(初中學段取得)原件和復印件,或者提供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就醫病歷)或市級殘聯頒發的殘疾人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
2.各初中學校于3月30日前完成免考資格審查,并在醒目區域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個工作日 。
3.各學校完成上述工作后,于4月7日17:00前將本校免考考生名單、免考生《青島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藝術學科免考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復印件報主管的區、市教育主管部門審查備案 。
4.4月11日17:00前,各區市教體局將審核通過的所轄學校的《青島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藝術學科免試名單匯總表》(附件2)原件和電子件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用于相應科目的免考成績認定 。
六、模擬演練安排
正式考試前組織全市模擬演練,各區市和各初中學校要確保所有考生及時進行上機練習 。模擬演練原則上要求學生在本校進行 。具體安排參見《2023年青島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藝術科目模擬演練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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