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2022年沒繳納居民醫療保險,現在補繳上,什么時候可以報銷?

2022年沒繳納居民醫療保險 , 現在補繳上 , 什么時候可以報銷?
《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235號)規定:
符合參保條件未及時參保繳費或者中斷參保繳費的居民 , 可以在年度集中繳費期內辦理參保 。
【青島2022年沒繳納居民醫療保險,現在補繳上,什么時候可以報銷?】參保時 , 應當補繳歷年應由個人繳納的居民社會醫療保險費 , 并自繳費次月起按照規定享受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待遇 , 補繳期間不享受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待遇 。現在補繳2022年及歷年欠繳的居民醫保費后 , 可自補繳的次月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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