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沒有工作可以領寧波補發的生育補貼嗎

女方沒有工作可以領寧波補發的生育補貼嗎
女方沒有工作分兩種情況:
1、之前有工作,有繳納寧波社保,生育后辭去工作 。
這種算離職的情況 。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可由原結算的用人單位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再辦理30天獎勵性產假生育津貼結算手續 。
2、從未參加工作繳納寧波社保 。之前生育津貼由男方報銷 。
這一種情況不能領取此次補發的生育津貼 。此次補發的是女職工生育津貼,即在職女職工產假工資,未就業配偶不享受 。
根據市人社局《關于補發30天獎勵假生育津貼的通知》要求,用人單位有符合下列情況的人員可申領補發30天獎勵性產假生育津貼:
申領對象
參加我市生育保險的企業女職工,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間分娩、產假期滿后繼續參保繳費,且按原國家規定產假已向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結算生育保險待遇的 。還可享受30天獎勵假 。這30天獎勵假屬于《浙江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中規定的法定產假的延長 。
也就是說,這30天獎勵假也能享受生育津貼 。
申領辦法
用人單位自即日起,可攜帶《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到原辦理生育保險結算手續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補發;因區劃調整更換參保地的用人單位,到調整后參保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可以撥打12333查詢) 。
1.由于此次補發涉及的用人單位及女職工數量較多,請各用人單位統一梳理全部補發人員名單后,一次性申報辦理 。本次補發業務沒有截止時間 。
2.《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可登錄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www.nbhrss.gov.cn)中“資料下載——社會保險下載——生育保險”下載 。
【女方沒有工作可以領寧波補發的生育補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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