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則社保繳費最低標準 日喀則市社保局

2015年西藏全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工資為5100元,因此2015年西藏企業社保繳費基數使用5100元新標準 。在繳費比例上,職工本人承擔8%,單位承擔20%,若按最高繳費基數上限每月15300元,單位承擔部分為15300元×20%=3060元,個人承擔部分為15300元×8%=1224元,合計每月4284元,全年合計繳費51408元;若按最低繳費基數下限每月3060元,單位承擔部分為3060元×20%=612元,個人承擔部分為3060元×8%=244.8元,合計每月856.8元,全年合計繳費10281.6元 。
個體參保人員繳費基數:
2015年西藏個體參保人員的繳費金額也是依據上年度全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來確定的,根據確定的2015年“全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100元的新標準,個體參保人員的繳費金額為5100元×20%×12,即12240元 。
【日喀則社保繳費最低標準 日喀則市社保局】個體參保累計繳費年限不得低于15年,女性退休年齡為45歲、男性為55歲 。參保人員由于各種原因中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或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應書面通知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并辦理相應手續,其個人賬戶予以封存保留并繼續計息 。繼續繳費后其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前后合并計算,中斷期間不計算繳費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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