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4月1日起實施

沈陽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4月1日起實施
一、商轉公貸款申請條件
申請商轉公貸款除應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規定外,還須滿足以下申請條件:
(一)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至少一方是在沈陽公積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存職工;
(二)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原商貸銀行同意提前部分(全部)償還商業貸款;
(四)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名下除申請商轉公的1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以外,不得有其他住房貸款,且該筆商貸已償還5年(含)以上,近2年內無逾期還款記錄;
(五)原商貸所購房屋用途為自住住宅,并且位于沈陽市行政區域內 。沈陽公積金中心所轄鐵路分中心、電力分中心繳存職工在其工作所在地購買的自住住宅,也可辦理商轉公貸款 。
(六)原商貸所購房屋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除原商貸銀行外,該房屋無其他抵押權人 。
二、辦理方式
商轉公貸款業務辦理方式分為“順位抵押”和“先還后貸”兩種:
(一)“順位抵押”方式 。原商貸銀行是沈陽公積金中心商轉公委貸銀行的,可選擇“順位抵押”方式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目前商轉公委貸銀行包括: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盛京銀行,逐步將其他銀行納入商轉公委貸銀行范圍) 。在“順位抵押”方式下,公積金貸款直接劃撥至原商貸銀行賬戶用于提前償還商業貸款,形成公積金+商業銀行組合貸款,借款申請人無需提前結清原商貸余額部分 。
(二)“先還后貸”方式 。原商貸銀行不是沈陽公積金中心商轉公委貸銀行的,僅可選擇“先還后貸”方式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 。在“先還后貸”方式下,經沈陽公積金中心預審通過的職工,須自籌資金先結清原商貸,撤銷原商貸房屋抵押登記,而后公積金中心辦理商轉公貸款房屋抵押登記,貸款資金劃撥至借款人個人賬戶,該方式只能轉為純公積金貸款 。
三、申請材料
(一)“順位抵押”方式辦理商轉公貸款申請材料包括:
1.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借款申請人本人Ⅰ類銀行借記卡(須與受理銀行同行);
3.原商貸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
4.《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借款合同》原件 。
(二)“先還后貸”方式辦理商轉公貸款申請材料包括:
“先還后貸”方式包括商轉公貸款預審、商貸結清、注銷抵押登記、簽訂借款合同等環節 。其中:貸款預審和簽訂借款合同環節需職工到公積金中心提供相應要件 。
在商轉公貸款預審時,須提供下列要件:
1.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2.借款申請人本人Ⅰ類銀行借記卡(須與受理銀行同行);
3.原商貸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
4.《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借款合同》原件 。
在原商貸已結清并注銷抵押登記后到中心簽訂借款合同時,須提供下列要件:
5.商轉公貸款預審時,中心出具的《商轉公貸款預審審批單》原件;
6.原商貸結清證明原件;
【沈陽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4月1日起實施】7.《不動產電子登記(簿)查詢證明》(借款申請人可通過“沈陽政務服務”手機App-服務-住房租房-登記簿證明,下載并打印) 。
四、辦理流程
商轉公貸款業務實行受理網上預約制,辦理流程分為“順位抵押”和“先還后貸”兩種方式:
(一)“順位抵押”商轉公貸款辦理流程,共分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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