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產假時間 2023年鄭州產假規定

2023年鄭州產假規定
鄭州市目前執行的產假為98天+3個月;
?難產在基本假期上+15天;
?多胞胎在基本假期上的每多一胎+15天;
?懷孕不滿2個月的為15天、不滿4個月的為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的為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的為75天;
?二胎和一胎產假一樣;
?新版計生條例中的陪產假河南省為1個月(具體看單位規定執行);
?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孕期禁忌工作或國家規定第三級勞動強度的工作,不能延長其勞動時間,且盡可能不安排夜班工作;
?在哺乳期內,享有每天1小時、每次30分鐘的哺乳假(可合并休) 。
拓展
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工資總額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確定 。用人單位無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生育津貼以本單位本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
【鄭州市產假時間 2023年鄭州產假規定】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 。生育津貼高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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