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生育津貼和工資只能領一個嗎 溫州生育津貼報銷金額

溫州生育津貼和工資只能領一個嗎?
是的 。
根據《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的規定,已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在產假 期間享受生育津貼,用人單位不再支付工資 。生育津貼高于工資的,用人單位不得扣回;生育津貼低于工資的,用人單位可以不補 。
因此,如女職工產假期間用人單位正常發放工資,但所發工資少于生育津貼的,那么用人單位應將差額部分支付給女職工 。
清算方式
產假期間工資收入低于生育津貼的,不足部分由用人單位用實有資金賬戶中的生育津貼予以補足;
產假期間工資收入高于生育津貼的,用人單位無需補差 。
【溫州生育津貼和工資只能領一個嗎 溫州生育津貼報銷金額】行政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和財政全額補助事業單位,清算后留存在基本存款賬戶的生育津貼結余部分,由用人單位在年度終了前,通過辦理國庫集中支付退庫的方式沖減當年單位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等科目支出;財政適當補助和經費自理事業單位中,單位人員經費主要由財政資金保障的,按照上述全額保障單位的方式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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