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業金補償標準是多少 南京2021年失業補助金最新規定

南京失業保險包括失業補助金及失業保險金 。
失業保險金待遇:
繳費不滿10年的,從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0%確定調整為45%;
【南京失業金補償標準是多少 南京2021年失業補助金最新規定】繳費滿10年不滿20年的,從按照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5%確定調整為50%;
繳費20年以上的,從按照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0%確定調整為55% 。下限從不得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調整為不得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 。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所需資金在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
失業補助金待遇:
1.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發放標準為750元/月;
2.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發放標準為450元/月 。
拓展閱讀:城鎮職工參保條件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含依法招用的外國人)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