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疫情無法回國人員身份證換領手續須知

關于疫情無法回國人員身份證換領手續須知
近日 , 為切實解決因疫情無法回國人員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證問題 , 公安部下發了《關于因疫情無法回國人員委托國內近親屬代為辦理居民身份證換領手續有關事宜的通知》 , 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條件
疫情期間 , 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無法回國人員 , 可委托國內近親屬到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代為辦理居民身份證換領手續 。
二、所需材料
(一)申請人(以下統稱“委托人”)簽名確認的委托書:須寫明委托人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等基本情況 , 居民身份證有效期限 , 受托人姓名、公民身份號碼、與委托人親屬關系 , 委托申請事項、聯系方式 。
(二)委托人有效期內的中國護照資料頁及所在國簽證頁復印件 。
(三)委托人持委托書及本人護照資料頁合影的圖像信息 。
(四)受托人居民身份證 。
三、不予受理情形
(一)法定不批準出境人員 。
(二)采取邊控措施或相關限制出境人員 。
(三)在逃人員 。
(四)偽造、變造、買賣、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偽造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人員 。
(五)因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 , 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人員 。
四、注意事項
(一)業務受理后到派出所領取證件 , 暫不開通郵寄服務 。
(二)辦理時受托人與委托人需現場視頻連線核實有關信息 。
【關于疫情無法回國人員身份證換領手續須知】(三)前往派出所辦理居民身份證時 , 請出示“三碼”、戴口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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