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人才安居的申請條件及流程 嘉興市人才安居的申請條件

依托人才安居住房信息化管理平臺 , 逐步實現人才安居在線申請、受理、審批、公示等政務功能和人才信息、房源信息、補貼信息、安居狀況等管理功能 。
申請人已婚的 , 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人才安居 , 其配偶和未成年人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 。若夫妻雙方均符合申請人才安居條件的 , 只能以家庭為單位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安居保障政策 。
申請時 , 用人單位與人才勞動合同簽訂單位、社會保險繳納單位、納稅申報單位必須一致 , 不一致的不予以受理 。
申請人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嘉興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且未擁有商品住房的 , 按以下程序向人力社保部門申請租住人才安居住房:
(一)由本人或所在用人單位 , 向用人單位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門提出申請;
(二)當地人力社保部門牽頭聯審通過后 , 根據申請對象人才層次及租住標準等提出本區域管理的人才安居住房安排意見并送交當地人才安居住房主管單位 , 由其根據安排意見提出分配建議并予以網上公示;
(三)公示后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 , 由當地人才安居住房主管單位安排申請對象入??;如房源暫缺的 , 按人才積分進行輪候 , 或征得申請對象同意后 , 租住下一級標準人才安居住房暫時周轉;
(四)申請對象因房源暫缺、個人意愿等原因 , 本人要求租住市本級其他區域人才安居住房的 , 由當地人力社保部門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請 , 市人力社保局綜合考慮申請對象意愿和房源情況提出安排意見 , 相關區域人力社保部門和人才安居住房主管單位予以落實 。
申請人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嘉興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的 , 可以依托所在用人單位向人力社保部門申請購房補貼;未在嘉興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且未擁有商品住房的 , 可以向人力社保部門申請租房補貼 。購房(租房)補貼按以下程序申領:
(一)由用人單位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門提出申請;
(二)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門牽頭審核通過并予以公示后 , 報所在地財政部門 。市本級高級人才層次及以上申請補助的 , 由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門初審后報市人力社保部門復審并予以公示 。
【嘉興市人才安居的申請條件及流程 嘉興市人才安居的申請條件】(三)公示后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 , 由財政部門發放相應的購房(租房)補貼 。
貨幣補貼按照以下方式發放、領取或處置:
(一)購房補貼分兩次申領 , 首次申領金額不超過應補金額的50% , 二次申領需在首次申領1年以后且在嘉興全職工作滿3年 。領取購房補貼的 , 在首次申領5年內 , 該房產不得上市交易 。
(二)租房補貼按年度認定、按半年度發放 。
(三)在領取租房補貼期間離開原用人單位(退休除外) , 自其離職當季度起暫停發放租房補貼 。被本市新單位錄用后 , 可以申請繼續享受貨幣補貼 。社會保險或者納稅申報中斷的 , 視為已離開用人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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