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居住證怎么辦理 南通流動人口如何辦理居住證?

一、南通符合合法穩定就業條件的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方法 。
應當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證件(含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和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勞動合同、用工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
二、 南通什么情況需要辦理居住證?
1、擬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動人口 , 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7日內 , 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務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
2、年滿16周歲 , 因務工、經商等擬在居住地居住6個月以后的人口 , 應當在申報居住登記的同時申領居住證 。未滿16周歲或在居住地求學、培訓、就醫、探親、旅游、出差的流動人口 , 自愿申領居住證 。
3、行動不便的老齡、殘疾等流動人口 , 可委托親屬代為申報居住登記或申領居住證 , 辦理時應當提供代辦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委托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及書面委托證明 。
【拓展】
【流動人口居住證怎么辦理 南通流動人口如何辦理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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