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龍湖區居民類用戶首次繳交生活垃圾處理費提示

龍湖區外砂新溪片區居民首次繳交生活垃圾處理費提示
因汕頭市粵海水務有限公司繳費實行單月、雙月繳費方式,現就首次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有關問題告知如下:
1.水費4月抄表5月繳費的用戶,需繳交4月份生活垃圾處理費9.5元 。
2.水費5月抄表6月繳費的用戶,需繳交4-5月份生活垃圾處理費19元(即每月9.5元) 。以后各用戶每個水費繳費周期(單月抄表、雙月抄表)按照目前水費繳費方式同步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
?拓展閱讀:
龍湖區外砂、龍華、新溪、新海街道轄區范圍內自來水供水管網改造業已完成,根據市政府有關部署,定于2022年4月1日起開征生活垃圾處理費 。
【汕頭龍湖區居民類用戶首次繳交生活垃圾處理費提示】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標準按汕頭市發改局(汕市發改〔2015〕350號)核準收費標準執行,即:居民類用戶每戶每月9.5元(涉農社區標準);非居民類用戶采用“水消費量折算系數法”以實際用水量,按不同類別對象相應的收費標準分別計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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