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城鄉居民醫保門診報銷政策 大同城鄉居民醫保門診報銷政策規定

一、普通門診統籌
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按照50%—60%的比例報銷,年度最高報銷200元,每日每次最高報銷50元 。
二、“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
參保居民在二級及以下定點基層醫療機構門診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降血壓、降血糖藥品費用,按照50%—60%的比例報銷,起付標準為30元/年,高血壓患者年度報銷260元,Ⅰ型糖尿病480元,其他類型糖尿病360元 。
【大同城鄉居民醫保門診報銷政策 大同城鄉居民醫保門診報銷政策規定】三、門診慢性病
參保居民按規定享受門診慢性病保障待遇(45種),病種限額和報銷比例由各市自行確定,報銷比例為70%左右 。
四、門診特藥
參保居民按規定享受門診特藥保障待遇,報銷比例為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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