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調整醫保參保人員異地就醫政策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于調整我市參保人員異地就醫政策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如下:
一、異地就醫人員類別
【聊城調整醫保參保人員異地就醫政策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異地就醫是指聊城市職工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聊城市統籌區域以外發生的醫療行為 , 不含境外醫療 。參保人員在異地就醫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 , 納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
(一)異地長期居住人員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包括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長期異地居住人員、外出務工農民、外來就業創業人員 , 一般指異地居住、生活、工作6個月以上的人員 。
(二)臨時外出就醫人員 。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包括轉診轉院人員 , 自行外出就醫人員 , 因出差、探親、旅游等臨時在外就醫人員 。
二、異地就醫人員備案
(一)免證明材料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不再提供戶籍證明、居住證等證明材料 , 實行承諾備案制(個人承諾異地居住、生活、工作6個月以上);“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備案不再提供轉診轉院證明或在外就醫急診證明等證明材料 。
(二)多渠道備案 。參保人員可在各縣(市、區)醫保服務大廳窗口、基層醫保工作站辦理異地就醫聯網備案;也可通過醫保部門官方網站、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聊城醫保小程序等進行網上辦、掌上辦 , 以及可通過各級醫保部門公布的服務電話、傳真等多種渠道辦理備案 。
(三)醫療費聯網結算 。自2022年1月1日起 , 省內跨市“臨時外出就醫人員”住院、普通門診、門診慢特病就醫一律取消備案手續 , 就醫費用直接聯網結算 。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住院、普通門診、門診慢特病就醫需備案后 , 就醫費用直接聯網結算 。
(四)實行備案承諾制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在官方網站等渠道辦理異地長期居住備案時 , 須對《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備案個人承諾書》進行簽名承諾;通過經辦機構業務窗口等其他途徑辦理異地長期居住備案時 , 須填寫《基本醫療保險長期異地就醫備案個人承諾書》(見附件)并簽字 , 提交醫保經辦機構留存 。
三、異地就醫待遇政策
(一)“異地長期居住人員”一次備案長期有效 , 享受與參保地就醫相同的醫保報銷待遇 。在備案有效期內(備案未滿6個月)確需回參保地就醫的 , 需提交居住地戶籍證明或居住證、單位工作證明等材料;未提供上述有關證明材料 , 僅采用個人承諾方式備案的 , 按“臨時外出就醫人員”醫保報銷待遇政策執行 。辦理“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備案超過6個月 , 需變更長期異地居住地的 , 可申請終止原異地備案 , 根據實際需求重新辦理異地長期居住備案 。
(二)統一調整臨時外出就醫首先自付比例 。“臨時外出就異地就醫發生的住院、門診慢特病等醫療費用首先自醫人員”付比例統一調整為10% , 再按照本地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報銷待遇政策執行 。
(三)取消異地就醫門診統籌(含普通門診和門診慢特病)簽約基層醫療機構范圍和等級限制 。參保人員省內跨市、跨省異地就醫不受簽約基層醫療機構范圍和等級限制 , 均可享受門診統籌待遇并聯網結算 。門診統籌異地報銷金額與本地金額合并計算 , 不超過當年度門診統籌報銷額度 。
(四)取消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家數限制 。異地就醫直接備案到就醫地 , 不再備案到具體醫療機構 , 參保人可在備案的就醫地所有聯網的普通門診和住院定點醫療機構中自主選擇就醫 , 并實現直接結算;取消參保人門診慢特病省內跨市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家數限制 , 門診慢特病跨省聯網結算備案的定點醫療機構家數按國家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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