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職工哪些情況可以補繳養老保險費 威海職工哪些情況可以補繳養老保險

這些情況可以補繳養老保險!
根據省人社廳有關文件要求,1995年1月1日《勞動法》實施以后,用人單位與職工存續事實勞動關系期間應繳未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補繳 。但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和已退休人員,不在補繳范圍之內 。
需要注意的是,補繳養老保險必須由欠費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到欠費單位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補繳人身份證、原始檔案或工資收入憑據等原始材料 。其中,一次性補繳超過三年(含三年)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勞動監察或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等行政部門出具的法律文書 。
目前無法提供法律文書,三年以上的保險可以分多次補繳嗎?
【威海職工哪些情況可以補繳養老保險費 威海職工哪些情況可以補繳養老保險】省廳有明確規定,不允許通過多次補繳的方法增加補繳年限,也就是說職工在同一個單位的欠費,必須一次性補繳 。如果在不同單位都有欠費,但是每個單位的欠費都不到3年,是不需要提供法律文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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