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機動車車身顏色變更業務辦理指南

先變色還是先備案?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改變車身顏色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后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
先變色,后備案并且記得要在規定時間辦理相關業務哦~
那機動車車身顏色變更業務應該如何辦理呢?
所需材料
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若為個人車主代辦:被委托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原件、車主身份證明原件、委托書
若單位用戶辦理:被委托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加蓋單位公章的委托書
機動車登記證書
【威海機動車車身顏色變更業務辦理指南】機動車行駛證
辦理流程
將車輛開到車管所查驗區查驗車輛
前往受理大廳取號受理、繳費
業務受理完成后,現場領取證件
辦理地址
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溫泉西路123號)
威海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高區服務站(恒泰街1號)
文登分局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所(文登區河右路288號)
榮成市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所(榮成市榮昌路100號)
乳山市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所(乳山市青山路北首)
裝扮愛車要個性更要辦理好相關手續,私自更改車身顏色且不去車管所變更登記會受到處罰!
法律鏈接
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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