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小升初+幼升小報名材料常見問題解答

(一)住房證明
1.二手房(含回遷房,下同)購房合同不能作為申請入學依據 。請提前辦好房產證(或不動產證)過戶手續,以免耽誤報名;對于無法辦理房產證(或不動產證)過戶的,該房產原則不能作為申請入學依據,但以法院拍賣形式購得的房產除外,需出具相關的合法證明,如拍賣證書、判決書、公證書、仲裁書等 。
2.租賃住房的 。在城區單純租住的房屋,不可以在城區公辦學校申請學位 。
3.所有住房用途必須是住宅類,不能是商業、廠房、倉庫、辦公等用途 。家長在購買房屋時務必咨詢清楚擬購買的房屋的用途性質 。
4.只能使用孩子的直系親屬(父親、母親、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房產證申請學位,不能用親戚的房產證申請學位 。
5.如房產產權人為報名兒童自己,可以用于報名 。若產權人為報名兒童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則不能以此用于報名 。
6.一套房產只限一戶家庭申請學位使用 。
7.依據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產 。戶口簿戶主為適齡兒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適齡兒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戶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戶口簿上,自有房產(住宅類)為適齡兒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父母共有,且戶籍與房產登記地址一致,適齡兒童父母應占房屋產權比例合計不低于50%且實際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長期一起生活居住 。適齡兒童可在共有房產地址所在服務區內學校入學 。
戶口簿戶主為適齡兒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適齡兒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戶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戶口簿上,自有房產(住宅類)為適齡兒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且戶籍與房產登記地址一致;適齡兒童本人和其父母無自有房產且實際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長期一起生活居住 。適齡兒童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產地址所在服務區內學校入學 。需提供由房產管理部門開具的適齡兒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無房產證明 。【濟寧小升初+幼升小報名材料常見問題解答】
(二)戶籍分離
適齡兒童戶籍與監護人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除符合在城區學校就讀的條件外,還需提供適齡兒童的醫學出生證明 。
(三)監護人變更
須提供法院出具的變更關系的法律文書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及變更后的法定監護人的各項證明材料;屬于孤兒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關系證明及法定監護人的各項證明 。同時,需提供該適齡兒童變更戶籍后的家庭戶口本等 。
(五)戶房不一
入學適齡兒童戶籍登記地址和城區房產登記地址不一致的,原則上在實際居住自有房產地址所屬服務區內學校入學,如所屬服務區內學校無學位,由教體局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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