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失業保險金申領流程 失業保險金申領流程

濟寧失業保險金申領流程
步驟一: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 15 日內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
步驟二: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自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 60 日內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濟寧失業保險金申領流程 失業保險金申領流程】
步驟三: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 。
步驟四:①市就業辦失業人員服務科進行初審,經初審符合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填寫《濟寧市領取失業保險待遇審批表》,初審人員簽字;②社保局失業保險科對初審情況進行復審,經復審合格,提出科室審核意見并簽字后,將以上材料提報分管局長審批;③經分管局長審批后,轉基金財務科申請資金,資金撥付后,由就業辦失業人員服務科進行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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