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文登科技創業類領軍人才申報條件

“文登產業領軍人才”分為企業創新類和科技創業類 。文登行政區域內企業均可申報,科技創業類領軍人才每個企業只能申報1名 。已在我區入選國家級重點人才項目稱號,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泰山產業領軍人才、省“外專雙百計劃”,市產業領軍人才(原市人才項目產業工程特聘專家)等市級以上重點人才工程的人選,不再參加申報 。
科技創業類標準條件
1.人選條件:
(1)一般應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具有高級職稱,原則上不超過55周歲,有重大產業帶動能力的,學歷和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
(2)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且其技術成果國際先進或能夠填補國內空白,能夠引領我區相關產業發展,具有 較好的產業化開發潛力;
(3)為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為第一大股東,股權比例不低于總股份的30% 。
2.創業企業條件:
(1)擁有核心技術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已處于中試或產業化階段,具有良好的市場效益前景;
(2)擁有層次較高、結構合理、分工明確的創業團隊,研究方向與創業項目緊密相關;
(3)企業成立時間在3年以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若企業成立時間不滿1年,須提供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
【威海文登科技創業類領軍人才申報條件】(4)企業用于設施投入、人員經費等方面資金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且經營狀況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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