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更新 新泰市參保單位階段性減免社保名單公示

新泰市參保單位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名單(第三批)開始公示了!
按照國家和省、市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通知要求 , 現將新泰市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的參保單位名單(第三批)進行公示) 。
公示時間自2020年3月20日至3月24日 。如有異議 , 請于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前提出變更申請(單位法人代表簽字、單位蓋章 , 掃描后發送至郵箱:xtrs7225772@ta.shandong.cn) 。
咨詢電話:0538-7237284
監督與舉報:0538-7230057
參保企業減免社會保險費政策解讀
1、我省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優惠政策有哪些?
我省出臺階段性減免和緩繳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相關政策主要包括免、減、緩三大類 。
免征各類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2020年2月至6月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單位繳費部分 。
減半征收各類大型企業 , 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2020年2月至4月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單位繳費部分 。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 , 可按有關規定申請緩繳不超過6個月的三項社會保險費 , 緩繳期不超過2020年12月 。
2、哪些單位和個人不在階段性減免三項社會保險費政策范圍?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單位、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部隊單位無軍籍職工、由財政資金直接繳費人員、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不在階段性減免三項社會保險費政策范圍內 。
3、減免三項社會保險費期間 , 職工個人還要繳費嗎?
減免政策僅適用于三項社會保險費中單位繳費部分 , 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不得減免 , 參保單位要按規定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并按時申報繳費 。
4、為何要對參保單位進行劃型?我市參保單位的類型如何確定?需要單位提交材料嗎?
劃型結果 , 是確定參保單位是享受免征還是減半征收三項社會保險費的依據 。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參保單位的劃型工作 , 能通過統計、銀保監、證監等相關部門數據共享方式獲取的 , 直接采用相關部門的劃型結果;無法通過相關部門信息共享確定單位類型的 , 根據參保單位2020年2月之前最后一個繳費月的申報繳費人數 , 按工信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十六)其他未列明行業的標準”直接進行劃型 。非獨立法人單位按其所屬獨立法人機構劃型 , 無法通過相關部門信息共享確定單位類型的暫按大型企業劃型 。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按照民政部門提供的名單確定 。
省級通過部門共享獲取劃型名單并下發的 , 以省級名單為準 。
確定參保單位類型不需要單位提供材料 。
5、參保單位對劃型結果有異議如何處理?
參保單位對劃型結果有異議的 , 應于2020年3月申報繳費之前提出變更申請 , 并于3月底前完成社保費繳納(除辦理緩繳外) 。變更申請實行告知承諾制 , 按照單位申請執行減免政策 , 不需要額外提供材料 。
6、已按減免政策申報繳費的單位 , 在政策執行期間能否申請變更類型?
已按減免政策申報繳費的單位 , 政策執行期間單位劃型結果原則上不做變動 。最終劃型結果待疫情結束后最終確認 , 并按最終確認的單位類型執行減免政策 , 已征收的社保費多退少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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