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更新 新泰市參保單位階段性減免社保名單公示( 二 )


7、享受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 , 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享受階段性減免社保費不需要提交材料 , 符合減免條件的單位 , 對單位劃型無異議 , 申報繳納三項社會保險費時 , 自動享受相應減免政策 。
8、享受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的單位 , 2020年2月份已經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如何處理?
2020年2月已征收的三項社會保險費 , 無需參保單位提交退費申請 。退費渠道明確的 , 社保經辦機構將直接退費;退費渠道不明確的 , 社保經辦機構將主動與參保單位溝通 , 由參保單位提供退費渠道后辦理退費 。
9、2020年2月份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 , 是否加收滯納金?
2020年2月份未繳納的三項社會保險費在3月份完成繳費的 , 不收取滯納金 。
10、符合減免政策的單位可以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嗎?
符合減免政策的單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 , 在享受減免政策的同時 , 也可按有關規定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 。
11、緩繳社會保險費如何辦理?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社部令第13號)、《關于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政策的通知》(魯人社規〔2019〕13號)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向人社行政部門申請辦理緩繳 , 參保單位應在緩繳期滿后的首個繳費月補齊緩繳的社會保險費 。
12、單位緩繳期間 , 企業職工可以申領養老、失業保險待遇嗎?
單位緩繳期間 , 企業職工申領養老、失業保險待遇、轉移社會保險關系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 單位和個人按規定補齊該職工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后方可申領待遇 。
13、減免單位應繳納社會保險費 , 對職工個人權益是否有影響?
此次減免三項社會保險費政策針對單位繳費部分 , 職工的個人繳費部分正常征收 , 失業工傷保險待遇均可正常享受 , 不受影響;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繼續全額劃入個人賬戶 , 記錄個人權益 , 不影響未來養老金待遇 。
14、減免政策執行期間如何辦理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關系轉移接續?
減免政策執行期間 , 仍按現行政策辦理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關系轉移接續工作 , 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跨省轉移仍按應繳額轉移基金 。
15、對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工作中的違規行為如何投訴舉報?
參保單位劃型結果通過新泰市人民政府網站、“新泰人社”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 接受社會監督 。同時公布減免政策業務咨詢和投訴舉報電話 , 面向社會征集參保單位弄虛作假騙取減免資質等問題線索 。
【持續更新 新泰市參保單位階段性減免社保名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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