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住房補貼文件 泰安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辦理指南

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
(一)適用對象
未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下列人員:1.在企業穩定就業并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一年以上 , 2020年度以來已經連續3個月以上(含3個月)未領取工資或基本生活費 , 或連續6個月以上(含6個月)領取的月基本生活費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70%的下崗、待崗職工 (不含內部退養人員) 。2.2020年度以來登記失業3個月以上(含3個月)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就業轉失業人員(指失業前有單位就業登記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歷史記錄的失業登記人員) , 截至申請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時仍然未就業的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以下人員:女性四十五周歲、男性五十五周歲以上的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 。
【泰安住房補貼文件 泰安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辦理指南】
(二)主要內容
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發放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 。補助標準為我市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的2倍 。政策實施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當年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不得與公益性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重復享受 。一個年度內 , 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
(三)補貼申領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依據《轉發〈關于下崗失業人員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泰人社字〔2019〕19號)規定辦理 。
(四)責任科室
市就業辦就業指導科、就業創業服務科咨詢電話:0538-6718019 0538-671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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