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政府服務網 泰安產業園區運營補貼辦理指南

(一)適用對象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評估認定的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省級創業示范園區、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省級大學生創業示范園區、省級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示范園、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評估認定的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市級創業示范園區、市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市級大學生創業示范園區、市級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示范園、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 。
(二)主要內容
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給予最長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最高50萬元;對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給予最長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最高30萬元 。中小企業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確定,包括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微型企業 。

(三)申領發放流程
1.省級基地(園區):各基地(園區)通過山東創業服務云平臺網自行申報,所在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初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示后撥付 。所需申報材料等具體事項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有關通知執行 。2.市級基地:基地通過山東創業服務云平臺網自行申報,所在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初審上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審核、公示、撥付 。省、市級補貼資金不可重復申請 。
【泰安市政府服務網 泰安產業園區運營補貼辦理指南】(四)責任科室
市人社局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科咨詢電話:0538-699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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