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醫保無第三方責任意外傷害報銷流程

無第三方責任意外傷害:指由于自己的過錯,使自己發生了意外傷害 。
自2017年1月1日起,參保居民因無第三方責任人意外傷害需住院治療的,在入院3日內持《泰安市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住院備案表》《個人承諾書》、門診病歷報入住協議醫療機構醫療保險辦公室,經協議醫療機構醫療保險辦公室審核合格的,發生的醫療費用納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統籌基金按照同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的60%支付,一個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20000元,符合大病保險支付范圍的費用按照大病保險制度執行 。
【泰安醫保無第三方責任意外傷害報銷流程】
未成年人、在校學生發生的無第三方責任人意外傷害事故,其門診、急診費用,符合統籌支付范圍超出100元以上的部分,統籌基金給予70%補助,每個醫療年度最高實際補助10000元 。
文件下載:
意外傷害備案申請表.doc
意外傷害個人承諾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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