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電子標簽辦理方法

電子標簽及辦理方法
車載電子標簽(OBU)是安裝在車輛上與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車道專用微波通訊設備進行短程通訊和信息交換的電子裝置,電子標簽(OBU)內記載車輛信息 。安裝電子標簽的車輛(僅限客車安裝)與魯通卡配合使用,可行駛山東省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車道(ETC專用車道),享受快速通行服務 。
電子標簽僅限辦理魯通卡的客車用戶辦理,貨車等計重收費車輛,不予安裝電子標簽 。
電子標簽功能特性為:
基于5.8G頻段專用短距離通訊(DSRC)技術,內置電源,電池低電壓報警、超強3M雙面膠固定,高安全智能卡讀寫接口,支持雙向認證及加/解密符合金融卡交易規范ISO14443,實現真正安全的電子錢包,抗高強度跌落與振動、不易脫落、可靠防拆卸功能,快速交易能力(典型交易時間小于0.25秒) 。
個人用戶申辦電子標簽時,需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和車輛行駛證,駕駛申辦車輛到就近客服網點辦理 。
單位用戶申辦電子標簽時,需攜帶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車輛行駛證復印件及單位證明材料(單位介紹信、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等),駕駛申辦車輛到就近客服網點辦理電子標簽 。
【泰安電子標簽辦理方法】拓展:泰安ETC服務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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