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戶口住址變動及所內移居辦理 泰安戶口住址變動及所內移居辦理手續

泰安戶口住址變動及所內移居辦理
設定依據:《山東省戶口登記管理規范(試行)》(魯公通[2016]179號)
申請條件:合法固定住所發生變化需要住址變動或所內移居的 。
辦理材料: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2合法穩定住所憑證;3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親屬關系證明等證件(限投靠親屬);4個人有關情況說明(限遷至社區集體戶) 。
【泰安戶口住址變動及所內移居辦理 泰安戶口住址變動及所內移居辦理手續】
辦理地點:戶籍地派出所戶籍服務大廳
辦理機構:派出所受理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理時間:當場辦結
辦理流程:由當事人持辦理材料到擬落戶地派出所戶籍服務大廳申請辦理 。派出所核驗材料無誤后為其當場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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