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泰安軍轉安置崗位 泰安軍隊轉業干部落戶辦理

軍隊轉業干部落戶
設定依據:《山東省戶口登記管理規范(試行)》(魯公通【2016】179號)
申請條件:軍隊轉業干部到地方落戶
辦理材料:①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落戶介紹信、退役證件; ②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 ③居民戶口簿 , 或集體戶口簿或單位接收證明 , 或合法穩定住所證明;④親屬關系憑證(限隨遷人員)
辦理地點:擬落戶地派出所戶籍服務大廳
辦理機構:派出所受理 , 縣級公安機關核準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理時間:10個工作日
【2020年泰安軍轉安置崗位 泰安軍隊轉業干部落戶辦理】辦理流程:由當事人持辦理材料到擬落戶地派出所戶籍服務大廳申請 , 由派出所受理后報縣級公安機關核準后辦理落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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