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濰坊居民基本醫保參保待遇及范圍 山東濰坊居民醫保繳費標準

參保待遇
參保居民享受以下醫療保障待遇:
1、住院醫療待遇 。選擇一檔(低檔)繳費的 , 參保人員在一、二醫療機構支付比例分別為85%、70% , 經二級醫療機構出具轉診證明到三級醫療機構住院的 , 報銷比例為55% , 未經轉診到三級醫療機構住院的 , 報銷比例為38.5%;選擇二檔(高檔)繳費的 , 參保人員在市內可任意選擇定點醫療機構 , 一、二、三級醫療機構支付比例分別為90%、80%、65% 。
2、普通門診待遇 。參保人員在簽約的基層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 , 由門診統籌基金支付50% , 在一個醫療年度內 , 最高支付限額為450元 。
3、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 。我市規定了高血壓3期、糖尿病等29種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 , 參保人員患規定范圍內的特殊慢性病 , 經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認后,在選擇的門診特殊慢性病定點醫療機構就診,門診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其中 , 患Ⅰ、Ⅱ型糖尿病和高血壓3期人員 , 在一級、二級、三級醫院就醫的 , 一檔報銷比例分別為63%、57%、55%;二檔報銷比例分別為73%、67%、65% 。其它病種一檔繳費的 , 支付比例為60%;按二檔繳費的 , 支付比例為70% 。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分娩住院醫療費用納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 實行定額結算 , 定額標準為800元 。在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分娩發生的醫療費 , 按定額標準的70%予以結算 , 低于定額的按實際發生額結算 。
5、大病保險待遇 。參保人一個醫療年度發生的住院(含門診特殊慢性病)醫療費用 , 經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后 , 個人累計負擔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超過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部分 , 由居民大病保險給予支付 , 具體實施辦法執行省統一規定 。
6、具體醫療保障待遇詳情請咨詢社保經辦機構 。
參保范圍
【2017濰坊居民基本醫保參保待遇及范圍 山東濰坊居民醫保繳費標準】本市行政區域內 , 不屬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的農村居民、城鄉非從業居民、大中專院校學生以及其他在本地長期居住的居民(不包含靈活就業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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