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州職工醫保待遇標準政策規定最新 2023年廣州職工醫保待遇標準政策規定( 四 )


生育保險待遇享受人員未按本市就醫管理相關規定就醫發生的不能直接結算的生育醫療費用 , 向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申請零星報銷時 , 支付比例降低10個百分點 。
六、實施時間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 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其中有關生育保險政策于《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19〕12號)停止執行之日起實施 。《關于廣州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普通門診醫療費用范圍及標準的通知》(穗醫保規字〔2019〕12號)同時廢止 。國家、省對本通知相關事項有新規定的 , 從其規定 。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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