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陰縣城鄉居民醫保享受哪些待遇 湘陰縣社保政策

湘陰縣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待遇
1.普通門診待遇 。參保居民在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高校醫務室)就醫,普通門診統籌不設起付線,政策范圍內的支付比例為70% 。日均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高校醫務室為50元/日;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為30元/日,超出最高支付限額的門診醫療費用由參保居民個人負擔,一個年度內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最高支付限額400元 。參保居民憑社會保障卡直接報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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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血壓、糖尿病“兩病”門診待遇 。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在協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就診時,由簽約家庭醫生開具的符合兩病用藥范圍規定的降血壓、降血糖藥品費用,不設起付線,按照70%比例支付,一個年度內,高血壓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額360元/人,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額600元/人 。“兩病”患者可同時享受普通門診待遇 。
3.基本醫療待遇 。城鄉居民醫保一個醫保年度內疾病住院最高報銷限額15萬元,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最高限額40萬元,合計最高限額55萬元 。一個年度內多次住院的,起付線累計2300元封頂 。
4.特殊病種門診 。凡符合準入條件的“43+2”個病種,即湘人社發〔2017〕93 號文件已經明確的高血壓、糖尿病、慢性腎功能衰竭等43 個特殊病種和腎病綜合癥、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等2個特殊病種,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內,按70%比例報銷 。
5.生育保險待遇 。對參保居民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含產前檢查費)給予一次性補助,按單病種包干限額補助 。平產最高支付1300元,剖宮產最高支付1600元 。
6.大病特藥待遇 。保障對象為符合特藥使用限定支付范圍的患者,用藥金額6萬以內(含),支付比例60%;6萬元(不含)—12萬元(含),支付比例50%;超過12萬元的特藥費用,不納入支付范圍;特藥待遇標準將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基金運行情況、籌資水平等因素適時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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