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信息科技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1年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招生章程( 二 )


第十六條 若我校招生錄取規則與相關生源省(市、自治區)規定沖突,則按照該生源省(市、自治區)的投檔規則為準 。
第十七條 學校招收新生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按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 。【桂林信息科技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1年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招生章程】
六、 收費、退費標準
第十八條 為加強各項收費管理,確保學校收費工作依法有序進行,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民辦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桂發改收費規【2019】114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2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教育廳《關于規范我區高等院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桂價費【2013】1號)等有關規定 。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每學年收取學費金額按照總學分學費除以4年標準學制換算并確定,每學年收取學費金額為:1.工學類專業學費為22800元/生·年;2.文學類、管理類、經濟類、體育類專業學費為20800元/生·年;3.藝術類專業學費為24800元/生·年 。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為:學生公寓八人一室(空調房)1150元/生.學年
第十九條 退費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民辦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桂發改收費規【2019】1145號)第八條退費規定執行 。
學生開學前申請退(轉)學并經學校同意的,學校應全額退還已收取的學費、住宿費;開學后未入讀的,按90%計退學費、住宿費;入讀1個月(含)以內的,按85%計退學費、住宿費;入讀超過1個月至1個學期的,按50%計退學費、住宿費;第1學期讀完,第2學期入讀3個月(含)以內的,按20%計退學費、住宿費;第1學期讀完,第2學期入讀超過3個月以上的不再計退學費、住宿費 。
第二十條 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多項措施,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
七、學歷、學位證書
第二十一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學習成績合格者,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桂林信息科技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相應學科門類學位證書 。
八、 附則
第二十二條 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學校招生網上予以公布 。
第二十三條 錄取考生須按時到校報到,因故不能按時報到的考生必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 。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適用于桂林信息科技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
第二十六條 咨詢及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桂林市花江高校科技園區東陽路三號
郵政編碼:541004
學校網站:http://www.guit.edu.cn/
E-mail:xkzsjyc@163.com
電話:0773-2290531、2290532傳真:0773-2290532
聯系人:陳老師、黃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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