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失業補助金每月幾號發放 溫州失業補助金申領條件

申請條件
(一)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二)2020年3月至12月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
(三)2020年3月至12月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愿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
符合以上條件中的一條 。
案例:小王現在已經就業了,但今年4月到6月是失業的,還能申領失業補助金嗎?
答:全省從今年7月份開始申領失業補助金 。如果在政策實施前(即3月至7月期間)符合失業補助金條件可以一次性給予補發 。小王雖然目前已不符合條件,但在4月至6月符合條件,因此可以一次性補發3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
發放標準
【溫州失業補助金每月幾號發放 溫州失業補助金申領條件】對于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按失業保險金月標準的30%給予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對于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按失業保險金月標準的20%給予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

溫州失業補助金每月幾號發放 溫州失業補助金申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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