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溫州永嘉新居民租房補貼申請材料 永嘉公租房申請

2020溫州永嘉新居民住房租賃補貼申請材料
申請人在永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證,且在我縣就業、居住均滿 1年以上(含),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滿6個月以上(含),計算時間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外,需提供以下材料:
1.《永嘉縣新居民積分住房租賃補貼申請表》原件一式一份;
2.在永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滿6個月以上的繳費證明 ;
3.申請人用人單位出具的未提供無償住房證明;
4.婚姻狀況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個人婚姻狀況具結書》等);
5.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同戶口父母的身份證明材料、戶口簿;
6.租賃房屋所在地鄉鎮(街道)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申報)登記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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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申請人永嘉農商銀行卡 。
另外,享受復工復產積分獎勵須提供以下材料:享受3月15日前返永積分獎勵需提供相應的車票及相關證明;享受“以工招工”模式積分獎勵的需提供招引的新員工簽訂的1年以上勞動合同復印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及新員工所在企業出具的招引證明 。
2020年度永嘉縣新居民積分住房租賃補貼保障名額200名,根據新居民積分申請人的積分從高到低排序確定,補貼保障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補貼標準為每月300元 。申請時間為2020年9月14日至10月15日止,不在此規定時間內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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