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應屆畢業生如何申請生活安居補助

寧波應屆本科生和研究生如何申報生活安居補助
申報入口:點擊查看
補助內容:生活安居補助
一、適用對象
引進時間:2018年10月11日之后新引進 。
引進單位:部省屬高校、科硏院所和市直單位、市屬企事業單位 。
享受對象: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在海外取得學位的,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并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取得畢業證書一年內來寧波就業且畢業之日起18個月內在寧波連續繳納社保滿6個月、未在寧波購買住房 。
二、補助額度
本科生、碩土研究生分別給予一次性1萬元、3萬元生活安居補助 。
三、應屆生認定
畢業一年內(以畢業證書或全日制學歷證書上的畢業日期為準;海外學位以《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上畢業日期為準) 。
四、申報流程
1、網上申報——個人線上提交申請 。
2、網上預審——由市服務總窗預審 。
3、初核——預審通過后,申請人可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到對應經辦窗口辦理,初核通過后,匯總上報至市人力社保局 。
4、復核——市人力社保局進行 。
5、發放——凡在當月申報并經復核通過的,自復核通過之日起兩個月內發放至本人社??ń鹑谫~戶(需開通金融功能) 。
五、材料清單
(1)網上填寫《寧波市新引進應屆本碩生安居補助申請表》,預審通過后打印并單位審核(蓋章),一式兩份 。
(2)申請人身份證明 。
(3)單位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合同期限3年以上) 。
(4)普通全日制學歷證明(國內學歷提供學信網上的普通全日制學歷查詢證明;海外學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 。
(5)自然資源規劃部門出具的在甬家庭無房證明;
【寧波應屆畢業生如何申請生活安居補助】申報同時,視為申請人同意經辦機構查詢本人在甬繳納社保情況(在甬繳納社保滿6個月)。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