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法人的其他證明公證辦理所需材料

材料準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
2、公司營業執照的正本或副本、公司章程;
3、需要公證的證明原件;
4、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辦理,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5、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所申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的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
申辦須知
【淮安法人的其他證明公證辦理所需材料】當事人向公證處申辦公證,應如實告知所申請辦理公證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 。當事人在網上上傳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需要在領取公證書之日向公證處公證人員出示并核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公證程序規則》等有關規定,當事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公證書的,將可能依法被追究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如當事人虛構、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絕補充證明材料;申請公證的事項不真實、不合法或是拒絕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等,本處將不予辦理公證 。不予辦理公證的,公證處將根據不予辦理的原因及責任,酌情退還部分或者全部收取的公證費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