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離婚流程 連云港離婚協議書基本內容

連云港離婚協議書內容:
一、基本內容: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 , 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 知識產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 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
【連云港離婚流程 連云港離婚協議書基本內容】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 , 有平等的處理權 。
二、詳細說明:
1.離婚協議書內容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姓名、性別、身份證件號碼、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等 。
2.無婚生子女、無財產、無債權債務的 , 離婚協議書也應當載明 , 不得省略 。
3.女方懷孕期間主動提出離婚的 ,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女方主動提出離婚、雙方當事人對胎兒的處理意見 。決定不終止妊娠的 , 還應當載明胎兒出生后的撫養問題處理意見 。
4.協議內容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 無侵犯或限制對方和第三方權益事項 。
5.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 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 , 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 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字、署日期并按指印 。離婚協議書上任何內容有涂改的 , 均應重新打印或者書寫 。
6.離婚協議書在雙方取得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離婚登記手續完成后 , 當事人要求更換離婚協議書或變更離婚協議書內容的 , 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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