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失業補助金網上申請 泰州失業金申領辦事指南

一、事項名稱
失業金申領
二、設定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258號)、《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72號)
三、申請條件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經進行失業登記 , 并且有求職要求 。
四、辦理材料
失業職工登記表、失業人員檔案、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
五、辦理地點
泰州市人社局(洪澤湖路66號) 辦公樓裙樓1樓南大廳 。
六、辦理機構
泰州市就管中心
七、收費標準
不收費 。
八、辦理時間
國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9:00-12:00 , 下午14:30-18:00; 冬季:9:00-12:00 , 下午14:00-18:00。
九、聯系電話
0523-86606554、0523-86606036
十、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15日內將就業轉失業人員的失業職工登記表、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書以及個人檔案送至所屬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失業保險科審核后發給“培訓通知書” 。
2、就業轉失業人員在規定的地點、時間內憑“職工失業證明書”及“培訓通知書”參加就業指導培訓 。
【泰州失業補助金網上申請 泰州失業金申領辦事指南】
3、培訓結束后 , 發給“職工就業(失業)登記通知書”告知其在30日內到戶口所在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進行失業登記 。
4、就業轉失業人員憑“職工失業證明書”、“就業(失業)登記通知書”等相關證件 , 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進行失業登記 , 領取《就業創業登記證》 。
5、勞動保障事務所工作人員根據勞動保障信息管理網的資料查詢后給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通知其在30日內到指定銀行辦理失業保險金存折開戶手續 , 從開戶當月起勞動就業管理中心逐月將失業保險金匯入個人開戶的存折 。同時 , 告知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統一為當月領取失業金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 失業人員個人不繳費 。
6、失業職工在30日內到指定銀行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
十一、附件下載
失業職工登記表(新)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