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職工退休醫保政策 泰州職工提前退休政策公告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32號)文件精神,現結合我市實際,就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提前退休政策提出如下意見,希認真執行 。
一、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關于職工退休條件的規定,不得自行擴大提前退休的企業和人員范圍 。【泰州職工退休醫保政策 泰州職工提前退休政策公告】
二、凡申報按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工種必須是原勞動部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特殊工種(詳見2001年12月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編印的《提前退休和特殊工種文件匯編》中規定的本行業工種) 。未有明確規定的其它行業相同工種名稱的,跨行業不比照 。
三、從事的特殊工種年限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即:
1.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工作累計滿10年;
2.從事高溫、井下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工作累計滿9年;
3.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工作累計滿8年;
4.從事交通專業運輸的客、貨運汽車駕駛員、船員必須在該工種崗位工作連續滿15年或累計滿20年 。
四、設有特殊工種的企業,從2018年1月起,每年要向當地和地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送特殊工種名錄、實際用人工數及在特殊工種崗位工作的人員名冊及其從事特殊工種的時間(具體見附表) 。
單位報送的從事特殊工種崗位工作的人員名冊及其從事特殊工種的時間,在本單位進行公示7天以上后,連同公示情況一起報送 。
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及時向市、市(區)二級人社部門報送的,視同當年該單位沒有從事特殊工種工作的人員 。
五、各市(區)人社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特殊工種提前退休進行審批管理,完善國有、集體企業特殊工種崗位人員信息庫,加強信息比對和備案復核 。實行建檔管理和監督檢查相結合,每年對單位報送的從事特殊工種名錄要進行認真核查,到企業核查比例不得低于總報送單位數的30%,對提前退休人員現場隨機復核的比例不得低于單位總申報人數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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