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就業技能培訓補貼申請流程 泰州就業技能培訓補貼申請流程及材料

泰州市區就業技能培訓補貼
一、補貼對象及條件
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并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高級工、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等五類人員 。
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困難型家庭(統稱低收入人口)中的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兩后生中的農村學員,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用工、民辦非企業單位用工,以及在社保經辦機構或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登記的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技能培訓期間,按市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 。
二、補貼標準
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初級(五級)為1000元/人,中級(四級)為1200元/人,高級(三級)為1500元/人,技師(二級)為3000元/人,高級技師(一級)為4000元/人 。緊缺型職業(工種)在原職業培訓補貼的基礎上上浮30% 。
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為800元/人 。
取得培訓合格證的,為500元/人 。
培訓生活費補貼標準為市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0×培訓天數,每人每年享受一次(與勞動預備制培訓期間享受的生活費補貼不能重復享受) 。
三、所需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
2、培訓單位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
3、申請人本人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卡復印件;
培訓單位代為申請的,需提供代為申請協議書 。
四、申請流程
申請人參加培訓并取得證書后,可向人社部門申領,也可委托培訓單位代為申領 。
經市人社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后對申領補貼相關信息進行公示 。公示無異議后,將就業技能培訓補貼資金撥付到申請人的個人銀行賬戶(社會保障卡)或代為申請培訓單位在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 。
五、咨詢地址及聯系電話
【泰州就業技能培訓補貼申請流程 泰州就業技能培訓補貼申請流程及材料】辦理地址: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裙樓就業人才服務大廳(洪澤湖路66號)
聯系電話:0523-86606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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