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生兒出生后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北京新生兒出生一件事辦事指南

?辦理條件
京籍:新生兒父母雙方至少一方為北京市戶口;
非京籍:新生兒父母雙方均為外省市戶籍且一方或雙方在本市居住;
?涉及事項
1.生育服務單(之前的準生證)
京籍:戶籍人口生育登記(兩孩以內)或再生育確認
非京籍:流動人口生育登記(兩孩以內)或流動人口再生育登記(三孩以上)
2.母子健康手冊
3.出生證(出生醫學證明)
4.免疫預防接種證
5.上戶口(對新出生嬰兒辦理出生登記)
【北京新生兒出生后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北京新生兒出生一件事辦事指南】6.“一老一小”中的“一小”(城鄉居民人員增加)
7.社會保障卡申領
8.產檢費報銷(北京市生育保險門(急)診手工報銷費用申報)
9.住院費報銷(北京市生育保險住院手工報銷費用申報,出院時未持卡實時結算,需要辦理手工報銷的)
10.核定生育津貼
11.貧困孕產婦救助(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人員可辦理)
?辦理流程
(2)再婚夫妻婚前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3)夫妻共同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經指定醫療機構鑒定為非遺傳性病殘,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4)再婚夫妻按照第(2)項規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經指定醫療機構鑒定為非遺傳性病殘,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 。
生育服務單應在夫妻生育前辦理,生育前未辦理的,可以在生育后補辦,補辦時還需攜帶《出生醫學證明》 。領取《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單》在辦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領取《北京市再生育確認服務單》在辦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后登錄“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系統”自行下載打印,也可到一方戶口地街鎮政務服務中心或社區便民服務中心窗口打印 。
非京籍:生育一孩或二孩的夫妻辦理流動人口生育登記,15個工作日后領取《北京市流動人口生育登記服務單》;雙方均為外省市戶口的夫妻,不適用《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再生育條件,但可以在本市換取《北京市流動人口再生育服務單》,需持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及雙方戶口所在地區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關憑證原件,向現居住地街鎮政務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現場換取《北京市流動人口再生育服務單》 。如需更多幫助,可在每日8:00-18:00期間撥打12320熱線,由人工詳細解答 。
2.母子健康手冊
辦理《北京市母子健康手冊》時,如果夫妻雙方或女方為本市戶口,到女方戶口所在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辦理;如果僅男方為本市戶口,到男方戶口所在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辦理 。提交的女方病歷上的姓名須與身份證的姓名一致 。
3.出生醫學證明
辦理時需注意:
(1)新生兒父母有效身份證件號碼應按照其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居民戶口簿的號碼填寫 。
(2)新生兒姓名應使用國務院2013年8月19日公布的《通用規范漢字表》中的規范漢字填寫 。
(3)新生兒在國內進行戶籍登采訪人員,其姓名不能使用英文,其父母為中國公民的,新生兒父母有效身份證件號碼應填寫居民身份證號碼 。
4.免疫預防接種證
北京市免疫預防接種證是入托、入園、入學必備材料,如錯過在助產醫院辦理或是在外地助產醫院生育等情況,請盡早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辦理并妥善保存 。
5.上戶口
京籍:在給新生兒上戶口前,請確認戶籍登記房產屬于新生兒父母或直系親屬合法房產 。請檢查父母雙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已改成已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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