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哪些不動產需要登記? 泰州市不動產交易中心

一、哪些不動產需要統一登記?
按照國務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所有不動產都要統一到一個部門登記 。不動產登記對象包括:1、集體土地所有權,2、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水塔、橋梁、隧道、紀念碑等)所有權,3、森林、林木所有權,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5、建設用地(工業、商業、城市住宅、交通、水域等)使用權,6、農民宅基地使用權,7、海域使用權,8、土地、房屋抵押權,9、地役權,10、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
二、不動產登記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不動產登記的內容是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包括:
1、不動產的自然屬性 。如:面積、空間、用途等 。
2、不動產權利歸屬 。如:權利人是誰,權利來源是什么,以及權利的期限等 。
3、不動產權利的變化情況 。如:變更了權利人等 。
三、申請不動產登記應提交哪些材料?
根據《條例》第16條的規定,申請人在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登記申請書,內容包括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不動產的基本情況、申請的具體事項等內容 。
(2)身份證明材料,申請人一般提供身份證即可,如果是代為辦理,還需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及授權委托書 。
(3)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例如,建設用地批準書、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抵押合同等,具體材料需要根據登記的不同事項進行準備 。
(4)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主要用于證明不動產的自然狀況,具體材料需要根據登記的不同事項進行準備 。
(5)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指能夠說明與登記事項相關關系的其他人的材料 。
【泰州哪些不動產需要登記? 泰州市不動產交易中心】(6)法律、行政法規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