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異地身份證辦理材料 揚州市異地辦理身份證

辦理材料
1、到期換領、損壞換領身份證:原居民身份證、居住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學生提供學生證)、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2、補領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
溫馨提示:未滿16周歲人員,按規定由其監護人陪同,代為辦理各項手續 。
辦理業務
1、申請辦理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
2、損壞換領
3、丟失補領業務
不含臨時居民身份證業務
辦理范圍
我市受理范圍擴大至25個省市
天津、河北、遼寧、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南、重慶、四川、陜西、北京、山西、黑龍江、廣東、海南、湖北、云南、甘肅、寧夏、青海
辦理流程
1、申請人進行申請
本人持居住地市級公安機關簽發、簽注的居住證,到居住地縣級公安機關指定的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辦理 。申請人居住證丟失或未辦理居住證,依照《江蘇省流動人口居住管理辦法(試行)》已在居住地公安機關辦理居住信息登記的,憑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 。申請換領的,應交驗原居民身份證 。
2、居住地受理
通過審核后,現場采集人像和指紋信息,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申請表》,繳納證件工本費 。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
3、戶籍地簽發
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
4、居住地制作和發放證件
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 。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
辦理時限 【揚州異地身份證辦理材料 揚州市異地辦理身份證】
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申請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 。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
不予受理情形
一是人口信息系統中登記信息與申請人居民身份證信息不一致 。
二是全國人口信息系統中無申請人歷史相片,難以確認身份的 。
三是申請人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無法通過核驗指紋信息確認身份的 。四是有不良信用記錄的 。以上四種情況,受理點民警將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
收費標準
居民身份證損壞換領、丟失補領收費標準統一降低為每證20元 。
拍照要求
申領人請勿穿著制式服裝,盡量穿深色、有領上衣,保持面部清潔和本人自然相貌,不能化濃妝、遮蓋或改變臉部特征,臉部、頸部可見的非永久性紋身要自行去除,發型不能過于蓬松、不能遮擋雙耳和眉毛,不能戴美瞳,不要佩戴過大的首飾或染過于艷麗的彩發 。常戴眼鏡的要自備或佩戴拍攝點提供的無鏡片眼鏡框,以免反光或遮擋眼球 。
辦理地點
江都區出入境大廳
地址:緯山路616號
電話:80809380
廣陵公安分局曲江派出所
地址:立新路9號
電話:87902977
邗江公安分局邗上派出所
地址:邗城路16號
電話:87895990
揚州市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機構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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