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異地補辦身份證 揚州異地身份證補換領指南

辦理條件
省外補換領:在江蘇省內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流動人口(已經辦理暫住登記)異地換領和補領身份證
具體省市包括:天津、河北、遼寧、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南、重慶、四川、陜西、北京、山西、黑龍江、廣東、海南、湖北、云南、甘肅、寧夏、青海、廣西、內蒙古、新疆、西藏等省市
省內補換領:在江蘇省內的常住戶口,離開戶口所在地在揚州縣區居住并已辦理暫住登記的人員需要辦理身份證換領、補領的 。
辦理材料
申請補辦:持居住地市級公安機關簽發、簽注的居住證,申請人居住證丟失或未辦理居住證,憑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 。
申請換領:應交驗原居民身份證
辦理流程
1、申請人進行申請
本人持居住地市級公安機關簽發、簽注的居住證,到居住地縣級公安機關指定的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辦理 。申請人居住證丟失或未辦理居住證,依照《江蘇省流動人口居住管理辦法(試行)》已在居住地公安機關辦理居住信息登記的,憑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 。申請換領的,應交驗原居民身份證 。
2、居住地受理
通過審核后,現場采集人像和指紋信息,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申請表》,繳納證件工本費 。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
3、戶籍地簽發
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
4、居住地制作和發放證件
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 。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
辦理時限
自受理公民異地辦證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 。
辦理費用
換領身份證,丟失補領身份證,每證收費20元 。
辦理地點
1、開發區公安分局文匯派出所
地址:維揚路12號
電話:87893771
2、江都區出入境大廳
地址:緯山路616號
電話:80809380
3、廣陵公安分局曲江派出所
地址:立新路9號
電話:87902977
4、邗江公安分局邗上派出所
邗城路16號
87895990
5、寶應縣公安局城北派出所
寶勝路66號
88877705
6、儀征市公安局戶政大廳
大慶北路89號
83445143
7、高郵市政務服務中心
文游中路202號
84066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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