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企業人才引進住房補貼標準文件 揚州市企業人才引進住房補貼標準

補貼標準:
1、租房補貼 。對企業引進的補貼對象1范圍的各類人才給予租房補貼,并連續資助3年 。
(1)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才,每月補貼3000元,補貼資金由市財政承擔 。
(2)具有碩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才,每月補貼1000元,補貼資金由市財政和企業所在地縣級財政各承擔50% 。【揚州市企業人才引進住房補貼標準文件 揚州市企業人才引進住房補貼標準】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技師職業資格的人才,每月按500元的標準予以保障,補貼資金由企業所在地縣級財政承擔,可高于本標準 。具體補貼實施細則由各縣(市、區)、功能區制定,報市人社局備案 。
2、購房補貼 。對市區企業新引進的補貼對象1、2、3范圍的具有碩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師職業資格及以上的人才,在市區范圍內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化工園區企業引進的人才也可在儀征市區購買),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 。
(1)具有碩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才,給予購房補貼6萬元 。
(2)具有博士學位、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才,或省級以上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給予購房補貼15萬元 。
(3)市“綠揚金鳳計劃”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創新團隊企業全職核心成員、創業領軍人才、企業全職創新領軍人才,給予購房補貼20萬元 。
(4)省創業類“雙創人才”、企業全職創新類“雙創人才”、“雙創團隊”企業全職核心成員,給予購房補貼30萬元 。
補貼資金由市財政和企業所在地區級財政各承擔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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