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專業技能補貼 揚州職業技能提升補貼對象

(一)企業職工培訓
1.針對下列情況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1)參加崗前培訓、安全技能培訓(含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崗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含緊缺型高技能人才獲證培訓、高級技師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轉崗轉業培訓、脫產培訓,
(2)參加線上技能培訓、通用職業素質等綜合性培訓,
(3)參加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培訓,
(4)參加“江蘇省百萬技能人才技能競賽崗位練兵活動”(以下簡稱百萬練兵活動)目錄內競賽,
(5)企業組織一線在職職工參加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領軍人才、產業緊缺人才境外培訓 。
上述培訓補貼不含差旅費、交通費、食宿費、獲獎人員獎金和工雜等其它費用 。
2.企業在職職工(含見習期)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的,按規定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
3.給予一定期限的職業培訓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 。
(1)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扶貧車間等生產經營主體吸納外省貧困勞動力、
(2)我省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和城鄉低保對象中的勞動力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
(3)參保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重要醫用物資生產企業堅持生產并對新入職或轉崗一線職工開展以工代訓的,可按規定給予一次性不超過2個月的以工代訓培訓補貼 。以工代訓補貼與新錄用人員崗前培訓補貼不可重復享受 。
4.大力支持受經濟影響困難企業、高危行業企業、平臺企業(電商企業)以及新業態企業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轉崗轉業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
(二)就業重點群體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
1.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
(1)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家庭子女和勞動力
(2)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兩后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
(3)下崗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
(4)退役軍人
(5)殘疾人和城鄉低保對象中的勞動力
對參加經濟薄弱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
對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和城鄉低保對象中的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兩后生中的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在培訓期間按規定通過就業補助資金同時給予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 。
2.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
【揚州市專業技能補貼 揚州職業技能提升補貼對象】3. 農民參加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素質提升和職業農民技能培訓等,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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