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居住證辦理注意事項 揚州市辦暫住證都需要什么

到派出所現場領證時,應當本人攜帶身份證件及相關居住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經現場核實無誤后,復印件交由派出所留存,并對證件激活發放 。
經核實發現偽造相關居住證明,冒領、騙領居住證的,居住證不予發放,并按照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對申領人進行處罰 。
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工本費 。換領補領按照省級財政部門、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繳納工本費 。
進入微信申辦居住證流程,填寫到上傳居住證明憑證照這一步驟時,應當根據本人實際的居住類型,提交相應的居住證明:
【揚州居住證辦理注意事項 揚州市辦暫住證都需要什么】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權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權證或者購房合同 。
②居住在非租賃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證件、房主同意居住說明和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 。
③居住在租賃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
④居住在用人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交用人單位居住證明和勞動合同 。
⑤居住在就讀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交就讀學校的居住證明和學習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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