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南通農村養老保險領取標準

一、領取條件
1、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15年 。
2、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即2009年12月29日已年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2011年10月20日已年滿60周歲的城鎮居民),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
【南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南通農村養老保險領取標準】二、南通哪些人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具有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
三、南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手續怎么辦?
符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申請人可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村(居)便民中心、鄉鎮(街道)為民中心、縣(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也可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進入“網上辦事服務大廳”按照信息提示,自助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
注:江蘇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省定最低標準從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3元,比國家確定的最低標準高80元,此次調整于3月底前全部落實到位 。至此,江蘇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已實現連續十年增長 。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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