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當兵退伍政策 南通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待遇

一、社會保險接續
1、退役士兵在國家規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軍隊服役最后年度的繳費工資為基數,按20%的費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8%作為個人繳費記入個人賬戶,全部所需費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級財政資金安排,個人不繳費 。
【南通當兵退伍政策 南通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待遇】2、退役士兵在國家規定的待安排工作期,按規定參加安置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額繳納,個人繳費部分由退役士兵個人繳納,軍地相關部門協同做好保險關系接續,確保待遇連續享受 。
二、生活補助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逐月發放生活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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