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購房補貼政策2020 無錫購房補貼政策

無錫錫引工程人才購房補貼
補貼對象
2017年7月1日及以后畢業的大學生或出站的博士后,畢業(出站)在無錫市區工作繳納社保后在市區購買首套住房(以取得對應不動產權證書為準),由所在單位在錫累計繳納社會保險1年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領購房補貼,申領時畢業(出站)不超過五年:
1. 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強或所學學科排名前20強的大學畢業生(不含中外合作辦學),于在錫各類用人主體(不含實施或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的;
【無錫購房補貼政策2020 無錫購房補貼政策】
2. 其他博士研究生(含國(境)外留學生和臺港澳籍大學畢業生),于在錫科研院所工作并繳納社會保險,或于在錫其他各類用人主體工作并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
3. 在本市市區從事博士后研究結項出站后于在錫科研院所工作并繳納社會保險,或于在錫其他各類用人主體工作并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 。
補貼標準
1. 對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強或所學學科排名前20強的大學畢業生(不含中外合作辦學),給予本科10萬元、碩士20萬元、博士30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支持;
2. 對其他具有博士學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國(境)外留學生和臺港澳籍大學畢業生),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支持;
3. 對博士后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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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吳區飛鳳薪酬購房補貼
申請對象
購買新吳區6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并取得不動產權17證書的,連續在本區同一家單位工作滿2年后,可申請購房補貼,給予碩士(取得學歷學位雙證)、副高級職稱、技師購房補貼10萬元,博士、正高級職、高級技師購房補貼20萬元,分5年撥付 。
1、申報類別:購房補貼
2、申報對象:2012年1月1日之后,首次來高新區(新吳區)用人單位就業,連續在區內同一家用人單位工作滿2年(以連續繳納社保滿2年為依據),來區就業后購買高新區(新吳區)60平方米及以上住房且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未申領購房補貼的高層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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