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職工產假享受的生育津貼低于產假前工資的標準怎么辦?

無錫職工產假或享受的生育津貼低于產假前工資的標準怎么辦?
職工產假或者休假期間,享受的生育津貼低于其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的標準的,由用人單位予以補足;高于其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的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截留 。
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投訴和舉報事項
(1)用人單位違反錄用和招聘職工規定的 。如招用童工、收取風險抵押金、扣押身份證件等 。
(2)用人單位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 。如拒不簽訂勞動合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后不按國家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國有企業終止勞動合同后不按規定支付生活補助費等 。
(3)用人單位違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 。如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國家規定的禁忌勞動、未對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等 。
(4)用人單位違反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 。如超時加班加點、強迫加班加點、不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等 。
(5)用人單位違反工資支付規定的 。如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拒不遵守最低工資保障制度規定等 。
(6)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 。如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規定農民工不參加工傷保險,工傷責任由農民工自負等 。
【無錫職工產假享受的生育津貼低于產假前工資的標準怎么辦?】(7)用人單位違反社會保險規定的 。如不依法為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不依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等 。
(8)未經工商部門登記的非法用工主體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 。
(9)職業中介機構違反職業中介有關規定的 。如提供虛假信息、違法亂收費等 。
(10)從事勞動能力鑒定的組織或者個人違反勞動能力鑒定規定的 。如提供虛假鑒定意見、提供虛假診斷證明、收受當事人財物 。
(11)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當受理的其他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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